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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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丽江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3年09月14日 09:59
丽江市人民政府
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为进一步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提升识别人民防空警报信号能力,检验全市防空警报设施性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组织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预先警报:10:00—10:03,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为3分钟;空袭警报:10:05—10:08,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为3分钟;解除警报:10:10—10:13,连续鸣放3分钟。请全市各单位(部门)、全体市民、广大游客和过往人员相互转告,在防空警报试鸣期间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丽江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