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公示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拟推荐项目名单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精神,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经丽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我市5个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推荐申报的68个项目进行认真评审和科学认定,拟向市人民政府推荐公布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44项,其中新入选项目41项,保护区1项,扩展项目2项。现将拟推荐项目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20日,共20天。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向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反映。
异议受理单位: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
通讯地址:丽江市古城区雪山路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
邮政编码:674100
联系人: 武慧英
联系电话:0888—5333105
电子邮箱:41748465@qq.com
附: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拟推荐项目名单
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