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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8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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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方案点读(四)

作者:赵坤玉 来源:丽江日报 时间:2022年11月20日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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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句:加强顶层设计


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职责编制各领域绿化美化专项规划。各县(区)政府要按照与自然环境条件相适应、与生态资源和特色风貌相协调、与城乡居民美好生活需求相契合的总要求,编制本行政区域十年期绿化美化规划,并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绿地系统规划等规划的衔接,合理确定实施范围、主要目标和实施举措;要研究制定县(区)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具体目标任务及工程项目。县(区)绿化美化规划及三年行动方案应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充分考虑可行性,经市政府审核后组织实施,并报省直有关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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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句:争一流树标杆


按照省级安排,积极申报推荐一批绿美城市、社区、乡镇、乡村、交通、河湖、校园、园区、景区建设典型纳入省级典型名单,争取省级奖补资金支持。鼓励县(区)开展城乡绿化美化推优学优活动,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争一流、促跨越”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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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句:系统构建,多元共生


遵循自然规律,以风景园林学、生态学、林学和系统工程的原理为指导,发挥丽江生物多样性优势,构建乔、灌、草相互搭配,叶、花、果相互结合的近自然生态群落,打造多元共生、安全稳定的生态系统,让美丽家园充满生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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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句:高起点高标准开展绿美设计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要按照《云南省城乡绿化美化建设导则》要求,邀请具有相应资质和良好业绩的机构进行绿化美化方案设计,绿化美化项目主管部门须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把关。市、县(区)城乡规划委员会要将城乡绿化美化纳入建设项目重点审查内容。按照《云南省城乡绿化美化植树指南》要求选择树种、进行种植管护,优先保护利用原生植被,尽可能建设能够自维持或低维护的植物景观。新建项目所使用植物要遵循适地适种原则,乡土植物种类占比不低于50%、数量占比不少于80%。增绿提质和景观提升的项目,要充分尊重民意,突出当地特色;社会普遍关心且政府主导的重大城乡绿化美化项目,须经过严格科学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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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句:因地制宜推进实施


市、县(区)有关部门要根据十年规划和三年行动部署,根据当地自然生态条件和现有基础,分类分步实施,既要积极作为、能快则快,又要稳扎稳打、量力而行,不搞“齐步走”,不搞运动式推进。自然生态条件好、水热条件优越、植被多样性丰富的地区及人口密集地区、旅游热点地区要加快建设;建设基础良好、自然景观多样的地区鼓励优先开展提质创优行动。生态脆弱的石漠化地区、高寒冷凉地区、干热河谷地区要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更加专业化地开展生态保护修复,不得以绿化美化名义进行生态环境破坏。在开展绿化美化树种选择上,可以选择种植一些符合高海拔气候特点的白杨、红枫等彩叶植物,描绘丽江彩色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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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句:推广“绿美+”模式发展


依托丽江丰富的植物资源多样性优势,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大力发展“绿美+”经济。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技术先进、带动力强的知名苗木企业,打造一批成规模、有特色的丽江苗木品牌。分区域建设一批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特色苗木基地和市级保障性苗圃。引导以需定产、就近育苗。鼓励“企业+科研院所+农户”等合作模式,培育发展从研发生产到应用推广的全产业链;大力发展规划设计、建设管养、综合服务、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科普研学、文创科创及系统性方案服务等关联产业;科学发展特色经济林果、林下经济等绿色富民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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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句:强化科技支撑


充分依托国家、省属驻丽科研院所的科研优势,挖掘丽江科研推广站所、企业的潜能,强化科技对城乡绿化美化的支撑作用。实施云南省基础研究专项“滇西北重要野生植物种质资源发掘利用”项目,推进滇西北野生植物基因库建设。开展园林植物种质资源调查、筛选与收集,摸清全市园林植物、特色经济林草种植资源家底。鼓励企事业单位面向绿美丽江科技需求,向上争取“揭榜挂帅”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开展种苗繁育、新品种培育、重大有害生物防控、城市绿地系统构建、湿地生态修复、城市森林碳汇等项目研究。鼓励产、学、研建立紧密合作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高技术转移转化效率,让先进科技服务城乡绿化美化全链条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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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句:创新建营管护模式


落实国家储备林建设、生态修复、湿地保护等政策,鼓励省、市投资平台参与,充分利用政策性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以重点项目撬动金融资金加大投入。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积极参与碳汇交易。探索和规范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购买经营转让(POT)等模式,积极吸引省内外研发团队和苗木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丽江城乡绿化美化建设。积极开展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开发符合城乡绿化美化的金融产品。鼓励创建市场化、可持续的建营管护模式。绿植养护要坚持节约用水、循环用水,降低管护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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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句:加强组织领导 全力推进城乡绿化美化建设


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成立由市委、市政府领导任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林草局、市科技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城乡绿化美化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市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组织好所辖所管所属系统、区域、场所、设施等的绿化美化工作,要适时开展总结与评价,及时对计划方案进行修正指导,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县(区)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抓好城乡绿化美化工作的具体落实。


同时,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政策配套支持,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加强督促指导,做好宣传引导,以实践行动书写“绿美丽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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