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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8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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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

作者: 来源:丽江日报 时间:2022年11月19日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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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

近日,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对外发布了关于“嘉投”平台受损投资人信息核对的公告,请“嘉投”平台受损投资人自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内,按照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发布的公告进行信息核对。


附件: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嘉投”平台受损投资人信息核对公告


特此公告。


丽江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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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嘉投”平台受损投资人信息核对公告

江苏嘉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以下简称“嘉投”平台案),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依法就生效的(2019)苏0413刑初512号刑事判决涉财产部分立案执行后,执行案号为(2021)苏0413执4397号。为维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做好及时有效清退案款的准备,现依法对相关信息进行告示,“嘉投”平台案受损投资人可线上查询、核对。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息核对对象

“嘉投”非法集资案受损投资人。

二、信息核对时间

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

三、信息核对方式

为提高效率、减少受损投资人路途奔波,避免人员聚集形成疫情风险,本次信息核对网址为http://www.czjtzqr.com/,不接受线下来访核对。

四、信息核对内容

受损投资人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联系电话。

五、信息核对操作流程

受损投资人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进行实名认证。若投资人本人无法上线操作的,由其家人协助完成。受损投资人登录http://www.czjtzqr.com/即可完成信息核对操作。操作步骤扫码查看。

六、特别提醒

1. 核对期满后,未在规定时间在平台进行信息核对的,将以集资参与人在数据库中的信息为准。

2. 信息核对完毕后续案款清退的有关事宜,请关注“金坛法院”、“平安金坛”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公告及信息。

3. 非本案受损投资人或继承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并进行登记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 受损投资人应注意防范电话诈骗,法院、公安及确权平台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投资人提供验证码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5. 公告期间如有疑问,可向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咨询。专线电话:0519-82399736。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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