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最严举措保护好蓝天碧水青山
作者:双惠
来源:丽江日报
时间:2022年06月29日 15:38
虽然已经进入雨季,但流经玉龙县南口路的漾弓江仍然清澈见底,宽敞干净的河道里一泓碧水缓缓向东流去。这是6月13日,记者在位于玉龙县城南口路上看到的夏日的漾弓江。
经过为期半年的金沙江流域玉龙县主城区水污染综合防治项目的实施,漾弓江河道里淤积的泥沙、杂草,以及各种垃圾被清除了,之前被淤积物覆盖的河床被清理干净,宽阔的河道一揽无余地展现在眼前。据丽江市生态环境局玉龙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过去一段时间,由于漾弓江玉龙段河道内淤积较严重,河道过流能力不足,严重影响了河道水环境。2021年底,在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的支持下,实施了金沙江流域玉龙县主城区水污染综合防治项目,该项目设计总投资为2110.88万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黄山镇夏禾、下束河村、中和村污水收集完善工程及玉龙县境内漾弓江黄山镇段部分河道内源治理工程。至2022年5月底,该项目通过了相关部门的初步验收。该负责人说:“河道生态清淤能有效降低河道内源污染负荷,确保流域内河道畅通、过流断面增加,满足河道行洪要求,恢复和提高河网的引排能力,保证汛期河道正常行洪。同时增强水体复氧能力和自净能力,提升水质质量。”
这是去年省委省政府丽江现场办公会议召开以来,丽江市采取一系列措施整治污染,加强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一个剪影。省委省政府丽江现场办公会召开以来,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重拳整治突出环境问题,抓保护就是抓发展的理念成为普遍共识。全市各级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丽江市委、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实施意见》,制订完善了《丽江市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目标责任制》,成立了市委书记、市长为主任的丽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
2021年以来,丽江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100%,位列全国、全省前列;泸沽湖水质稳定保持Ⅰ类,是全省九大高原湖泊中水质最好的湖泊之一;程海水质稳定在Ⅳ类(pH、氟化物除外),拉市海水质保持Ⅲ类;全市市控以上河流水质优良率为91.4%,市控以上地表水(包括湖库)水质现状类别I—III类水体比例达到86.7%;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2021年3月,省生态环境厅反馈了2020年度丽江市生态环境指标考评结果:丽江市2020年度国考、省考地表水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地级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100%,丽江市未发生重特大环境人为损害事件。打好碧水保卫战。围绕“退、减、调、治、管”五字治湖方针,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制订了丽江市泸沽湖程海拉市海保护“十严禁”、保护治理任务清单、保护治理问题清单、负面清单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全面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启动全市11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6个“千吨万人”和34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牵头完成了《云南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丽江市水生态环境保护要点报告》编制,顺利通过了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技术审查,成为全省第二家满足国家技术要求的州市。打好蓝天保卫战。强化移动污染源污染防治,全市共检车辆63191辆,首检合格55746辆,合格率88.22%;积极推进机动车遥感监测,黑烟车抓拍共收集数据501万余条,其中,黑烟车超标数据1021条;全面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及产生扬尘的物料企业环保措施落实专项行动,全面完成了汽车维修企业喷漆车间污染治理设施安装。
打好净土保卫战。持续推进永胜县5个铜矿关停企业遗留问题整治,已整治完成3个,基本整治完成2个;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各县(区)已编制完成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全市已完成治理1371个自然村,治理率为23.56%;强化医疗废弃物管理,医疗废物做到全收集,处置率达100%。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强力推进。丽江市涉及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四次督察反馈问题合计167项,整改完成158项,整改总完成率94.61%。2021年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丽江市的29批共95件举报件,已办结90件,办结率94.7%;反馈涉及丽江市的19个问题已制订整改方案正在推进整改;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关心、人民关注的生态环境“老大难”问题。全面推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召开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自查会,并上报省生态环境厅审查。古城区被列入省生态环境厅拟命名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公示名单;华坪县、玉龙县、永胜县、宁蒗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已通过市级技术审查并报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推进“两山论”实践创新基地创建。2020年10月9日,华坪县被国家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第四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2021年7月12日,华坪模式入选生态环境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模式与典型案例(第一批)》。积极助力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生物多样性宣传22次,与第三方合作升级改造滇西北生物多样性展示中心,于2021年10月12日完成丽江生物多样性数字线上展建设并上线新闻中心官网及官方app“线上展览”栏目,与国家级、省级线上展馆同步展出,截至2021年底,观展人数达2.51万人次。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2021年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600余人次,检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现场456余家次;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06起,共处罚款1233.57万元,分别同比增长231.25%和369.03%,达到全市历史最高水平;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机制,在宁蒗县组织开展了丽江市2021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强化生态环境监测预警。做好全市水、气、声、生物、土壤、固废等方面118个监测项目的日常监测,及时公示并做好预警。严守环境影响评价准入门槛。把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起来,严把项目环评审批关,2021年共审批环评文件100个、备案241个,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52家、审批辐射类建设项目8个。积极培育生态环保产业。联合市财政、林草等部门积极培育生态环保产业,2021年度丽江市生态环保产业计划投资11.54亿元,已累计完成投资1.64亿元,占总年度计划的142.60%。强化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以“5.22”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6.17”全国低碳日为契机,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学校开展大型宣教系列活动,倡导绿色低碳生活。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发布各类生态环境信息7500余条、召开主题新闻发布会6次、生态环境保护主题采访7次,认真做好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举办丽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培训班。全面完成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根据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5月反馈审核结果,与基准年2015年相比较,2020年丽江市二氧化硫排放量实际减排8.7吨、氮氧化物排放量实际减排718吨、化学需氧量减排549.5吨、氨氮排放量减排163.46吨,丽江市圆满完成了2020年度大气和水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目标任务。